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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2024年新政策)

发布:2024-04-16 09:14,更新:2024-10-16 08:00

横琴私募基金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优惠政策:
·自完成工商注册之日起,前两年按营业收入所缴纳营业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给予补贴,后三年按照营业收入所缴纳营业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
·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其利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给予补贴,后三年按照其利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
·对于管理人员,按照其当年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80%给予奖励,用于鼓励和支持其深造培训、购买自用住房等。

2.总部企业优惠:
·当年纳税额超过2000万评定为金融总部企业,总部企业的所得税享受30%返还,实际征收税率为17.5%。
·当年纳税额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可申请评定为成长型总部,按其年度企业所得、营业收入、增值收入形成的市级财力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不能评定为总部企业的,可享受两免三减六(60%)政策,即公司制私募投资自其获利年度起,前两年企业的所得税享受20%返还,后三年企业的所得税享受12%,实际征收税率为22%。

3.扶持政策:
·仅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按照扶持金额的10%给予扶持。
·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的,按照扶持金额的50%给予扶持。
·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其50%(含)以上资产在横琴新区内的托管机构托管的,按照扶持金额的60%给予扶持。
·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一定数额的,如50亿元或100亿元,将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红树湾壹号 1805
  • 邮编:5180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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