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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发布:2024-02-17 09:36,更新:2024-05-09 09:00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详解,浅谈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

1、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租赁”字样;

2、有符合省金融监管局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要求的主要股东和注册资本;

3、高管具有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4、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5、配备具有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从业人员;

6、在注册地有与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7、注册资本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Zui低限额为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为企业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纳税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Zui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经营管理良好,Zui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8、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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