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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市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2024-05-16 08:46,更新:2024-10-16 08:00

六、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

 (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4)我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收复印件并验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所在单位申请工作经费的:

 (1)《深圳市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其他单位提供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需按相关要求完成年检,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与全职在深圳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注意】工作经费应当在两院院士当选或杰出人才认定后一年内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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