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与审批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在目标国家/地区的相关机构申请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2.提交注册申请
·准备并提交注册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及其在本国登记证件的副本或影印本。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3.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中国境内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需要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及相关地方商务部门、相关地方外汇管理分局的核准、备案或登记。
·提交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包括投资计划、资金来源证明、风险评估报告等。
1.什么是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在国家对境外投资的规范化要求逐步提高的前提下,如何在监管政策下提高境外投资企业合规化经营水平与投融资能力,有效提升境外投资竞争力,这成为对外投资企业广泛关注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通过境外投资备案。
在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因此在整个境外投资的过程中核准与备案的通过至关重要。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要求及所需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所需材料:
(一)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 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
(二)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3) 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根据腾博国际刘先生实际办理经验撰写,详情可点主页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