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嘉兴南湖新区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税收优惠政策
嘉兴南湖新区私募基金政策
主要文件
《关于支持嘉兴市南湖区金融创新示范区发展若干意见》(浙工商综(2011)30 号)。
门槛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应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政府分成:中央财政取得 60%,剩余 40% 由市财政取得 20%,地方财政取得 80%;自 2012年起,新注册的股权投资企业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自取得或重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内可享受地方财政企业所得税的 70%奖励给股权投资企业,实际的返还奖励需经过省备案管理部门或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享受企业所得税奖励后,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9.4%。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税率为20%。如上,五年内地方留存 70% 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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